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失地農民每年將新增300萬
2006-7-31 中國糧食信息網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預測,“十一五”期間,預計每年新增被征地農民300萬。
這位負責人還透露說,近10年,由于我國城鎮化速度加快,被征地農民達到4000多萬。這種情況下,要保證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確保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
重點保障新失地農民利益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日前接受中國政府網的采訪作出以上表示。他認為,要減少和消除被征地農民因“四無”而引發的糾紛與矛盾,根本措施是通過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有關部門要把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作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
這位負責人說,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對象,主要是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不足以維持基本生活,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的在冊農業人口。要以新被征地農民為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重點人群,并逐步解決過去征地的歷史遺留問題。
這位負責人補充說,就業培訓以勞動年齡段內(特別是中青年)被征地農民為重點,而社會保障以難就業的大齡和老齡人群為重點。
政府承擔培訓和社保資金
這位負責人說,政府承擔的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所需資金,由當地有關部門在征地過程中統一劃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各地不僅要在財政上安排專項就業培訓資金,也不得擠占上級財政轉移支付下來的就業補助資金。
按照政策,被征地農民可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的職業介紹服務,并可享受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對于在城市規劃區內已進行失業登記的被征地農民,如果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還可享受財政給予50%的貼息。
此前,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籌集資金困難,原來規定的補償費用過低,沒有包含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所需費用,部分地方村集體補償費管理不規范。
可用土地使用收入補貼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