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類、豆類作物種子粗蛋白質測定法(半微量凱氏法)
GB 2905—82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測定谷類、豆類作物種子粗蛋白質含量。
2 儀器、設備
2.1 分析天平:感量0.0001克。
2.2 實驗室用粉碎機。
2.3 半微量凱氏蒸餾裝置(推薦使用龍科-A型半微量蒸餾裝置)。
2.4 半微量滴定管:容積10毫升。
2.5 硬質凱氏燒瓶:容積25毫升,50毫升。
2.6 錐形瓶:容積150毫升。
2.7 電爐:600瓦。
3 試劑
3.1 鹽酸(GB 622—77)或硫酸(GB 625—77)。分析純。0.02 N、0.05 N標準溶液(鄰苯二甲酸氫鉀法標定)。
3.2 氫氧化鈉(GB 629—77):工業用或化學純。40%溶液(W/V)。
3.3 硼酸-指示劑混合液。
3.3.1 硼酸(GB 628—78):分析純。2%溶液(W/V)。
3.3.2 混合指示劑:溴甲酚綠(HG 3—1220—79)0.5克,甲基紅(HG 3—958—76)0.11克,分別溶于95%乙醇中,混合后稀釋至100毫升。將混合指示劑與2%硼酸溶液按1∶100比例混合,用稀酸或堿調節pH值為4.5,使呈灰紫色。即為硼酸─指示劑混合液。
注:此溶液放置時間不宜過長,需在一個月之內使用。
3.4 加速劑:五水合硫酸銅(GB 665—78)分析純,10克,硫酸鉀(HG 3—920—76)分析純,100克,在研缽中研磨,仔細混勻,過40目篩。
3.5 濃硫酸(GB 625—77)比重1.84,無氮。
3.6 30%過氧化氫(HG 3—1082—77):分析純。
3.7 30%過氧化氫-硫酸混合液(簡稱混液):30%過氧化氫、硫酸、水的比例為3∶2∶1,即在100毫升蒸餾水中慢慢加入200毫升濃硫酸,待冷卻后,將其加入300毫升30%過氧化氫,混勻。
注: |
此混液可一次配制500~1000毫升貯藏于試劑瓶中備用。夏天最好放入冰箱或蔭涼處貯藏,室溫(20℃)上、下時不必冷藏,貯藏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
3.8 蔗糖(HG 3—1001—76):分析純。
4 試樣的選取和制備
4.1 選取有代表性的種子(帶殼種子需脫殼)挑揀干凈,按四分法縮減取樣,取樣量不得少于20克。
4.2 將種子放于60~65℃烘箱中干燥8小時以上,用粉碎機磨碎,95%通過40目篩,裝入磨口瓶備用。
5 測定步驟
5.1 稱樣 稱取0.1克試樣兩份(含氮1~7毫克),準確至0.0001克,同時測定試樣的水分含量。
5.2 消煮:
5.2.1 將試樣置于25毫升凱氏瓶中,加入加速劑粉末。除水稻為1克外,其他均為2克。然后加3毫升濃硫酸,輕輕搖動凱氏瓶,使試樣被硫酸濕潤,將凱氏瓶傾斜置于電爐上加熱,開始小火,待泡沫停止后加大火力,*保持凱氏瓶中的液體連續沸騰,沸酸在瓶頸中部冷凝回流。待溶液消煮到無微小的碳粒并呈透明的藍綠色時,谷類繼續消煮30分鐘,豆類繼續消煮60分鐘。
*應加熱有硫酸部位的瓶底,不使瓶壁的溫度過高,以免銨鹽受熱分解造成氮的損失。
5.2.2 將試樣置于50毫升凱氏瓶中,加入0.5克加速劑和3毫升混液,在凱氏瓶上放一曲頸小漏斗、傾斜置于電爐上加熱,開始小火(用調壓器將電壓控制在175伏左右),保持凱氏瓶中液體呈微沸狀態。5分鐘后加大火力(將電壓控制在200伏左右),保持凱氏瓶中的液體連續沸騰。消煮總時間,水稻、高粱為30分鐘,其他均為45分鐘。
注:采用5.2.1或5.2.2消煮,其準確度與精密度一致,可任取一種。
5.3 蒸餾、消煮液稍冷后加少量蒸餾水,輕振搖勻。移入半微量蒸餾裝置的反應室中,用適量蒸餾水沖洗凱氏瓶4~5次。蒸餾時將冷凝管末端插到盛有10毫升硼酸-指示劑混合液的錐形瓶中,向反應室中加入40%氫氧化鈉溶液15毫升**,然后通蒸氣蒸餾,當餾出液體積約達50毫升時,降下錐形瓶,使冷凝管末端離開液面,繼續蒸餾1~2分鐘,用蒸餾水沖洗冷凝管末端,洗液均需流入錐形瓶中。
**采用消煮條件5.2.2時加10毫升即可。
5.4 滴定 谷類以0.02 N,豆類以0.05 N鹽酸或硫酸標準溶液滴定至錐形瓶內的溶液由藍綠色變成灰紫色為終點。
5.5 空白 用0.1克蔗糖代替樣品作空白測定。消耗酸標準溶液的體積不得超過0.3毫升。
6 測定結果的計算
6.1 計算公式
式中:V2── |
滴定試樣時消耗酸標準溶液的體積(毫升); |
V1── | 滴定空白時消耗酸標準溶液的體積(毫升); |
N── | 酸標準溶液的當量濃度,N; |
K── | 氮換算成粗蛋白質的系數; |
W── | 試樣重量(克); |
X── | 試樣水分含量; |
0.0140── |
每毫克當量氮的克數。 |
6.2 平行測定的結果用算術平均值表示,保留小數后二位。
6.3 測定兩類作物種子粗蛋白質的平行測定結果為15%以下時,其相對相差不得大于3%;15%~30%時為2%;30%以上時為1%。
6.4 結果報告中必須注明氮換算成粗蛋白質的系數。換算系數見下表。
不同作物種子含氮量換算成粗蛋白質之系數
種子 | 換算系數 K |
麥類、豆類 水 稻 高 粱 大 豆 其他谷類 |
5.70 5.95 5.83 6.25 6.25 |
附 錄 A
參考資料
(參考件)
A.1 化學と生物,Vol 4,No2,1966年。
A.2 J.of AOAC,Vol 59,No 6,1976年。
A.3 International Assocition for Cereal Chemistry (ICC) Standard Nr.105。
A.4 International Standard ISO 1871。
A.5 AACC Method 46-10。
A.6 Fertilizer Abstracts,Vol 10,No 3,437,1977年。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農科院分析室起草。